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届“博大贡献奖专项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经开党[2020]92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中《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010-678576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政策解读: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联系人:赵丹阳:13031009081;沈冲:13031009071;苗兴慧:010-6787189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
第八届“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政策事项办事指南(个人)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经开党[2020]92号)中第三条“设立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评审认定工作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具体落实,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科技创新、社会效益等因素,奖励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贡献的人才或团队,分设“博大特别贡献奖”、“博大突出贡献奖”、“博大创新贡献奖”三类。
二、申报事项
第八届“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个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纳统并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
(二)申报人基本条件
申报人原则上应在经开区工作满3年,且在经开区缴纳社保。
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求实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营管理类。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方法,使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所管理的企业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知名度高,企业文化好,凝聚力强,能够切实保障员工权益,综合效益在区域排名前列。
2.投资类。在推动重大项目在区域内落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人(投资方代表)。推动落地项目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趋势,掌握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空白,能够带动全产业链在区域聚集。
3.科学技术研究类。在科技研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技术专家。从事本行业国际前沿理论研究或尖端科技研发,掌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创业类。在创业实践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创业者,在经开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创业成功。在创业产品、技术、服务、营销或者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极大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引领行业跨越式前进。
5.职业技能类。在推动关键技术工艺重大突破和创新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专家、高技能人才。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带领团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并取得重大突破。
6.公共服务类。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并获得较高社会满意度的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能力、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是引领社会事业的楷模。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博大特别贡献奖”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每个获奖名额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税前)。
(二)“博大突出贡献奖”评选名额不超过30个,每个获奖名额一次性奖励50万元(税前)。
(三)“博大创新贡献奖”评选名额不超过50个,每个获奖名额一次性奖励30万元(税前)。
“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可与其他人才专项奖励同时享受。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结果: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六、主责部门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七、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2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八、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30日
九、特别说明
各单位申报第八届“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政策,申报项目数量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类型人才、团队项目;
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科学技术研究类、职业技能类项目,每个类型申报个人及团队项目数量总和原则上均不得超过3项;申报的经营管理类、投资类、创业类、公共服务类项目,每个类型申报个人及团队项目数量总和原则上均不得超过1项。
附件2:
第八届“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政策事项办事指南(团队)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经开党[2020]92号)中第三条规定“设立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评审认定工作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具体落实,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科技创新、社会效益等因素,奖励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贡献的人才或团队,分设“博大特别贡献奖”、“博大突出贡献奖”、“博大创新贡献奖”三类。
二、申报事项
第八届“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团队)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纳统并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
(二)申报团队基本条件
申报团队带头人由申报单位确定,且应为团队主要领导者。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原则上应在经开区工作满3年,且在经开区缴纳社保。
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求实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团队带头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营管理类。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均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方法,使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所管理的企业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知名度高,企业文化好,凝聚力强,能够切实保障员工权益,综合效益在区域排名前列。
2.投资类。在推动重大项目在区域内落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投资团队(投资方代表)。推动落地项目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趋势,掌握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空白,能够带动全产业链在区域聚集。
3.科学技术研究类。在科技研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技术研发团队。从事本行业国际前沿理论研究或尖端科技研发,掌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创业类。在创业实践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创业团队,在经开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创业成功。在创业产品、技术、服务、营销或者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极大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引领行业跨越式前进。
5.职业技能类。在推动关键技术工艺重大突破和创新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团队。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并取得重大突破。
6.公共服务类。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并获得较高社会满意度的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能力、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是引领社会事业的楷模。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博大特别贡献奖”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每个获奖名额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税前)。
(二)“博大突出贡献奖”评选名额不超过30个,每个获奖名额一次性奖励50万元(税前)。
(三)“博大创新贡献奖”评选名额不超过50个,每个获奖名额一次性奖励30万元(税前)。
“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可与其他人才专项奖励同时享受。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结果: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六、主责部门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七、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2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八、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30日
九、特别说明
各单位申报第八届“博大贡献专项奖励资金”政策,申报项目数量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类型人才、团队项目;
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科学技术研究、职业技能类项目,每个类型申报个人及团队项目数量总和原则上均不得超过3项;申报的经营管理类、投资类、创业类、公共服务类项目,每个类型申报个人及团队项目数量总和原则上均不得超过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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