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创新政策

海淀文化扶持项目征集
发布时间:2020-9-25 16:14:59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加速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支持海淀文化产业升级,我部即日起开展数字文化产业、文化精品、疫情应对等扶持项目的征集工作,请相关单位登录海淀区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http://www.bjhd.gov.cn/)进行申报。

附件:

1.海淀区游戏平台建设、精品游戏开发及教材编纂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2.海淀区支持电竞场馆建设和相关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3.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4.海淀区文化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5.海淀区文化产业园区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20年海淀区游戏平台建设、精品游戏开发及教材编纂等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按照北京市游戏产业“一都五中心”建设要求,为推动海淀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游戏和电竞产业发展品牌,服务海淀两新两高战略,满足年轻一代新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海淀区关于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电竞产业篇)》《海淀区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电竞产业篇)》精神,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创新主体建设游戏开发共性技术平台、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游戏引擎研发平台;支持游戏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落地海淀,最多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补贴。

支持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精品原创游戏开发,鼓励融入海淀元素。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达到一定影响力的原创游戏软件,按照软件开发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行业影响力大或被选为重大电竞赛事游戏的,原则上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企业、高校、机构开展电竞理论研究与教材编纂,对于正式出版的理论书籍,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正式出版并纳入教材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二、重点支持方向 

1.园区平台 

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建设研发/技术中心,集聚游戏企业(重点支持吸引区外企业);鼓励开发平台、研发/技术中心成立平台公司,建设游戏研发园区,对接政府部门为入住企业提供注册、优惠政策申报、公租房申请、人才落户、游戏版号绿色通道等服务;鼓励平台公司完善产业链条,链接发行、金融等相关机构;支持平台公司开展产业活动。

2. 研发平台 

支持市场主体建设游戏开发相关平台,加快底层基础算法、游戏制作软件、游戏引擎等基础技术开发,加快游戏硬件设备研发。

3.精品原创游戏 

支持游戏企业开发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精品游戏产品,传播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支持开发与中关村创新精神、 科学家和创业者故事、红色香山、海淀历史文化名人、三山五园、海淀古镇、京西稻、样式雷等特色文化结合的游戏。支持开发有影响力的电竞游戏。

4.游戏及电竞理论研究。

支持企业、高校、机构开展电竞理论研究,编纂一批体例创新、观点创新、内容创新,切合实际的高质量教材,助力电竞教育发展。

三、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纳统在海淀区内,内部管理及财务等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原创游戏开发、促进游戏行业发展等方面的企业或机构。

四、申报项目条件 

1. 申请园区平台的企业或机构,入驻平台的企业需在15家以上,且入驻企业取得研发成果或正在进行相关研发。

2.申请技术平台建设的项目,需技术清晰、可量化,具有前瞻性,可以有效促进游戏开发,明显提升游戏体验。

3.申请游戏与科学、科技融合、精品原创游戏的项目,需知识产权清晰明确,申报时已完成游戏开发或于2020年正式发行的游戏。

4.申请教材编纂补贴的图书,应于2020年完成相关的出版发行。

5.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原则上享受过其他类型的补助,将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

6.申报企业两年内因财务存在问题受到税务、工商等部门处罚的,或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www.bjhd.gov.cn/zxzj/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海淀区精品游戏和电竞产业扶持资金专项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已实现收入(如有)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3、如申报材料不属实,区委宣传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接受网上申报,我部将根据申报情况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受理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82510708

 

附件2

海淀区支持电竞场馆建设和相关活动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为落实北京市游戏出版“一都五中心”建设要求,推动海淀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游戏和电竞产业发展品牌,营造良好的电竞游戏产业发展氛围,服务海淀两新两高战略,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关于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电竞产业篇)》《北京市海淀区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电竞产业篇)》精神,制定并发布海淀区电竞赛事及电竞场馆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一)电竞场馆建设 

支持企业及机构应用市区老旧厂房改造政策,将区内老旧厂房空间、业态调整空间转型升级为电竞场馆,对符合“海淀区电竞场馆建设标准”,且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按照改造费用的3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二)电竞赛事举办 

支持企业及机构在区内举办注册登记的电竞赛事,鼓励电竞赛事与传统产业结合促进大众消费,设立绿色审批通道,并按照赛事经费的30%进行奖励,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数字文化产业活动举办 

对于区域内创新主体举办的展览、论坛、发布等行业交流活动,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比例给予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二、支持范围 

(一)在海淀区域内新建、改造、改建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专业电竞场馆(场馆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即建设启动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二)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淀区域内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地区级电竞赛事或数字文化产业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企业或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海淀区注册、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或机构;

2.相关活动举办主体应具备承接活动的相关资质和必要条件;

3.企业可以和驻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服务于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的其他单位进行联合申报,但其他主体和单位不享受资金支持;

4.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二)电竞场馆建设 

1.电竞场馆的新建、改造、改建应具备合法审批手续,符合“海淀区电竞场馆建设标准”及其他相关建筑安全标准,申报时已完成改造,已投入使用或计划投入使用;

2.对利用区内老旧厂房空间、业态调整空间转型升级为电竞场馆的项目优先进行支持。

(三)电竞赛事或数字文化产业活动举办 

1.项目主题和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价值导向;

2.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文化部门注册登记备案,具备合法的审批备案手续;

3.对与传统产业结合促进大众消费和夜间经济发展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4.申报时项目主体工作已完成。

四、支持方式 

1.电竞场馆建设根据建设标准和总投资额及专家意见,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2. 举办电竞赛事或数字文化产业活动的,根据活动规模、总投资额、影响力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3.已获得其他区级同类型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项支持政策。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www.bjhd.gov.cn/zxzj/)在线申报,申报主体要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3.申报主体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材料不属实,区委宣传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评审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审核一批的思路,项目符合条件后,全年均可申报。

受理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82510708

 

附件3

2020年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扶持方案》《2020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结合《海淀区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公告如下:

一、征集标准与范围 

(一)征集标准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诠释和弘扬中国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

2.突出原创,聚焦海淀。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或者结合海淀文化元素的再创作作品,是具有原创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精品。

3.突出海淀特色。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聚焦以三山五园为代表的古都文化、以香山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书香雅韵和本土民俗为代表的京味文化、以中关村创新创业精神为代表的创新文化,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海淀特色。

4.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能够发挥创作示范引领作用。作品艺术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强,在作品的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等方面独树一帜,在体裁、题材、形式、手段上积极探索,具有鲜明创新优势。

5.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选题创作,聚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点题材作品,生动反映中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

6.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的衍生品开发空间,能够实现海淀文化IP品牌价值的深度延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7.民族性与国际化兼备,具备“走出去”潜力,具备能够代表海淀走向全国和世界文化舞台的水平,具备冲击全国乃至世界各艺术领域最高奖项的水准。

(二)征集类别 

1.舞台艺术类:包括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剧、戏曲、歌曲等。

2.影视类: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电视节目、广播剧、网络视听节目等。

3.出版类:包括中长篇小说、诗歌散文集、报告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网络出版物等。

(三)征集方向 

1.文化精品创作项目:已经完成策划和前期筹备工作、具备相对成熟的创作基础、2020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和推出的项目。

2.文化精品交流推广项目:2018年1月1日后创作生产完成的作品,有新的演出或发行计划、扩大项目规模或品牌化运作计划,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海淀区宣传文化系统文艺创作相关单位;

2.海淀区属各部委办局、街道、镇宣传部门;

3.海淀区域范围内各高校;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于2019年7月1日之前在海淀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从事文艺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资质要求 

1.申报舞台艺术类项目,应提交申报主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其他相应证照;申报影视类项目,应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影片放映许可证、拍摄许可证或其他资质许可证明。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记录完备,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3.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4.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资金征集范围和方向分类进行申报,文化精品创作项目和文化精品交流推广项目为不同申报类别,同一申报单位每个类别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或建立辅助台账。

3.项目具备技术、知识产权、场地等各项实施条件,如需立项等前期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获批文件。

三、支持方式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列入2020年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目录,并通过一次性资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本年度已获得其他区级同类型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只列入重点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本项政策支持资金。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单位将按照成熟一批扶持一批的工作模式组织相应评审,2020年未进行评审项目将顺延至2021年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专项资金平台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平台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二)申报主体提交的图片格式为JPG 或JPEG,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要求图像完整清晰,声音、字幕匹配,以上材料如占用存储空间较大,请存储至百度网盘,相关链接报送至平台。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申报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82510414。

 

附件4

2020年海淀区文化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影响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按照海淀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海淀区文化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根据《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海淀区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精神,制定并发布本指南。

一、 支持政策 

对海淀区域内影院按照国家影院规模分级标准,分别给予大型及以上20万元、中型10万元、小型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影片给予一次性发行补贴(申请单位须为影片主要发行方),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暂停拍摄制作的重点影片给予一次性制作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申请单位须为影片第一出品方)。

对受疫情影响取消演出、展览等活动的演出场馆、美术馆等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场租损失金额的50%,最高补贴金额2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取消演出活动的文艺院团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演出收入损失金额的50%,最高补贴金额20万元。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纳统在海淀区内,内部管理及财务等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文化产业方面的企业或机构。主要包括:

(一)疫情期间停止营业的影院;

(二)疫情期间未能如期上映影片的主要发行方;

(三)疫情期间延期拍摄制作影片的出品方;

(四)疫情期间取消演出、展览活动的剧院、美术馆等;

(五)疫情期间取消演出活动的文艺演出单位。

三、重点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疫情前正常营业,疫情结束后能够长期正常营业的影院,对偷漏瞒报票房受到处罚,欠缴专资的影院不予资助。

2.重点支持已进行宣推但受疫情影响未能上映的影片。

3.申请重点影片拍摄补贴的单位须为第一出品方,剧本、导演、演员的拍摄要素齐备,因疫情影响拍摄暂停或延时开机拍摄。重点支持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题材及融入海淀元素的电影。

4. 重点支持市场化程度高、受疫情影响大的剧院、美术馆、展览馆等,日常公益性的演出场馆、美术馆酌情考虑补贴额度。

5.对因疫情影响取消的戏剧、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等演出进行补贴,重点支持融入海淀特色或重大题材文艺精品项目。

6.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原则上享受过疫情期间其他类型的补助,将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

7.申报企业两年内因财务存在问题受到税务、工商等部门处罚的,或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1.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www.bjhd.gov.cn/zxzj/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应的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如申报材料不属实,区委宣传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即日起接受网上申报,2020年7月15日申报截止,区委宣传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受理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82510708

 

附件5

2020年海淀区文化产业园区房租减免 

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为发挥财政资金帮扶作用,减轻文化企业经营负担,依据《海淀区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2020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现将申报本年度海淀区文化产业园区房租减免补贴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2019年1月1日之前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的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不含区属国有、农村集体产权);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本项目所指文化产业园区是指有相对明确的产业定位和行业特色,以文化产业为主导,符合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园区。

二、支持措施 

按照“先减免后补贴”原则,采取核准制资助方式,对主动减免中小微文化企业房租的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疫情期间(2020年2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被减免房租的中小微文化企业,须依法在海淀区纳税、注册,且在海淀区域实际办公。企业划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确定,行业类别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相关标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主要包括:

1.2020年海淀区文化产业园区减租补贴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园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证复印件(业主经营主体),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非业主经营主体);

4.园区中小微文化企业房租减免情况;

5.园区与中小微文化企业签订的减免租金合同复印件及财务台账、发票、凭证等;

6.真实性说明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在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填报项目相关信息(http://zyk.bjhd.gov.cn/ztzl/kjcx/Afour/)。

(二)项目初审 

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预审,重点审查项目主体资格和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三)项目评审 

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核查,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评审工作报告。

(四)项目决策 

根据项目评审工作报告拟定补贴方案,经区政府审议后,确定专项资金补贴方案。

(五)拨付资金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批复,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并及时拨付资金。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和相关审批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本区专项资金支持,并在相关平台公布。为项目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对其进行不诚信备案。

(二)同一项目已申请(或已获得)海淀区其他区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 

(二)受理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三)联系电话:82468035

 

海淀区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2日 

资金申报
文化创意产业政策
科技创业创新政策
资质认证
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
北京市 专精特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人才政策
海淀区胚芽企业
北京市高创计划
海淀区海英计划
昌聚工程
凤凰计划
客服电话 010-51664766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版权所有:搜川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    手机:15210115380  13466647050 备案号:京ICP备20200369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