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创新政策

2020年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9-15 16:19:30  点击量:

  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15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特发布2020年度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列入北京市科委官网公示的国家级名录库或在中关村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并纳入海淀园统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企业可持续创新。对成立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前成立),2018、2019年企业研发费用连续增长;2019年比2018年研发费用增长600万元以上;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6.5%(海淀园统计范围企业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值)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2019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持,最高300万元。其中不同收入规模的企业应分别符合下列标准:

  1.2019年总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应2017-2019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0%;

  2.2019年总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的,应2017-2019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3.2019年总收入在2亿元到—10亿元(含)的,应2017-2019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

  4.2019年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应2017-2019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二)支持初创期和技术驱动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2019年研发费用比2018年增长500万元以上;且2019年研发费用占2019年企业总收入超过40%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2019年比2018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持,最高补贴150万元。

  (三)数据标准

  企业各年度研发费用等相关数据以企业在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https://lwzb.tjj.beijing.gov.cn/)填报的数据为准。对于纳入统计的保密单位,因无法提供报统数据,在提供保密单位证明的同时,需提供审计报告,以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作为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支持。(除涉密单位外企业申报数据均以其填报的统计数据为准,不接受其他数据)

  (四)指标注解

  1.企业研发费用指企业统计报表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合计。需特别注意的是:由于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统计口径发生变化,2017年企业研发费用以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中的“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为准,不参考2017年统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

  2.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是指2019年研发费用合计除以2019年企业总收入。

  3. 新增研发费用计算方法,例:

  2019年新增研发费用=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2018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4.2017-2019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计算方法:m=√((1+A)(1+B) )-1

  其中:A为2018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2017年企业研发费用)/2017年企业研发费用;B为2019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2019年企业研发费用-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9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科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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